一、比赛目的
为了贯彻教育部重视加强学生的实验教学,重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指示精神,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西北工业大学和西安理工大学联合承办的第七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将于2018年8月25日至31日在西安举办。为选拔具有优异金相技能和实验动手能力优秀的学生代表我校参加全国竞赛,特在全校范围内举行“2018年广西民族大学第二届大学生金相大赛暨第七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选拔赛”。
二、比赛宗旨
以赛促教,以赛促学。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务处、理学院。
承办单位:理学院金属材料系。
四、比赛时间
2018年5月5-6日。
五、比赛地点
理学院博识楼一楼材料工程实验室117-120室。
六、参赛对象
广西民族大学材料类相关理工类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注:无金相专业知识背景的参赛学生赛前统一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和安排另行发布。)
七、报名规定
以个人为单位进行报名,以专业班级为单位提交报名表。
各班负责人于2018年4月18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 2501218042@qq.com。
八、比赛流程及晋级办法
初赛
参赛选手通过抽签随机分成A、B 两大组参加初赛,出场顺序亦由抽签决定。初赛分两场举行,持续一天,两场比赛由同一组评委进行评分。
决赛
按初赛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取前15 名(含并列第15名)进入决赛,决赛阶段选手出场顺序通过抽签确定。决赛在同一场地进行,由同一组评委进行评分。
九、比赛办法
初赛和决赛阶段比赛办法如下:
参赛选手需在开赛前30 分钟到达检录处签到,领取样品并选取金相砂纸;开赛前10 分钟尚未到达检录处的选手视为弃权。
开赛前5 分钟,选手进入磨样室,提前将水磨砂纸安装好;在工作人员宣布开始后即可开始比赛。
选手需在规定时间 (初赛阶段35 分钟,决赛阶段30 分钟)内对样品的指定端面(未刻有样品编号的一端)完成磨制、抛光、浸蚀、显微镜观察等工序,最终制备出供评委评分的样品。
比赛结束前5 分钟,工作人员将予以提醒。工作人员宣布比赛结束时,所有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将样品交给工作人员。
评审委员会按照《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评审工作条例》以及本规则附录给出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在比赛过程中,选手需遵守以下规定:
(1) 选手必须在规定时内完成磨制、抛光及腐蚀和显微镜观察等三部分操作。缺少任何一部分操作都将被扣除相应的操作分5分。
(2) 比赛提供若干型号的水磨砂纸和干磨砂纸,选手需在签到处一次性选择、领取砂纸。每位选手最多只能选择6 张砂纸。进入磨样室后,选手不得要求补领或换领砂纸。
(3) 选手可以自由选择手磨(干磨)或机磨(湿磨)甚至机磨加手磨的混合方式对样品进行粗磨和细磨,因条件所限,不允许在不加水条件下手磨或机磨。
(4) 抛光布由工作人员在赛前统一安装。比赛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抛光布破损,选手可向工作人员申请更换抛光布,但不另行补时(不扣分)。
(5) 样品经抛光、浸蚀后,需进行清洗烘干后方可使用显微镜观察。
(6) 比赛过程中样品丢失,可以申请领用新样品继续比赛,但不另行补时(需扣分)。
(7) 选手不得携带任何自备的辅助实验工具(包括耗材、器皿等)进入赛场。
(8) 经竞赛委员会批准,承办单位根据比赛场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违反本规则的其他规定。(需不迟于比赛开赛前5天发布)。
十、奖项设置
大赛根据参赛选手总成绩(初赛成绩与决赛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设置一等奖1 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及优秀奖若干人,同时颁发荣誉证书。注: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的选手有机会代表学校参加第七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大赛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名额由选手比赛成绩确定:每一位总成绩在决赛参赛选手中列前20% 的选手为所在专业获得两个优秀指导教师奖名额;每一位总成绩在决赛参赛选手中列前45% 但不在前20% 的选手为所在专业获得一个优秀指导教师奖名额。
经竞赛委员会批准,组织委员会可设置其他奖项(评奖方法将在赛前颁布)。
十一、附则
委员会对本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